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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球墨铸铁蝶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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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电动球墨铸铁蝶阀技术规范供货范围

3.1.1通用部分

  1. 报价人应负责本项目设备本体、附属设备、规定的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供货,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
  2. 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
  3. 报价人应按照本技术文件要求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 说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品牌)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文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报价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3.1.2部分

  1. 本项目具体需求清单如下:

表1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蝶阀(含电装)

D941X-6Q DN1600

2

每套蝶阀含2片反法兰、2片不锈钢齿型复合密封垫、紧固件

2

技术资料

D941X-6Q DN1600

6

 

  1. 物资需求说明:
  2. 本项目供货界面如下:

每套电动蝶阀的供货范围包括电动蝶阀、电动执行器、2片反法兰、2片不锈钢齿型复合密封垫、紧固螺栓螺母。电动衬胶蝶阀(电动衬胶防腐蝶阀)是通过高温的方式将橡胶与阀体硫化为一体,并与电动执行机构组合而成的电动蝶阀,其衬胶的设计可以有效的隔离介质与金属接触,具有一定的耐碱盐和弱酸侵蚀性能,可使用在含有腐蚀性的介质当中。电动衬胶蝶阀根据使用工况的不同,可分为全衬胶和半衬胶,确保在不同场所的使用条件下保证蝶阀的密封性、耐腐性。在含有固体颗粒的介质中,橡胶密封比四氟PTFE密封更有耐磨性。电动执行器采用一体化设计,输入220V电源即可直接进行开关量调节,亦可内置伺服模块,输入控制信号(4~20mADC或1~5VDC)及单相电源即可控制运转。

电动衬胶蝶阀优点:
 
1、采用衬胶无销,保证了介质与金属*隔离,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2、密封面耐磨性好(橡胶耐磨性是铜的七倍)。
3、可分为电动法兰衬胶蝶阀和电动对夹式衬胶蝶阀,可满足使用在不同的管道里。
4、密封件可以更换,密封性能可靠达到双向密封零泄漏。
5、橡胶材料无任何毒性,并且抗菌、耐老化、耐弱腐蚀,使用寿命长等特点,且产品价格是不锈钢阀门的三分之一。

3.3 采购人提供的条件

3.3.1通用部分

  1. 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2. 配合的管理人员。

3.3.2部分

采购人除提供通用条件和资料以外,还将提供以下资料和条件供服务使用:

  1. 办公、生产、生活设施:报价人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期间,采购人不提供提供办公、生产、生活设施及条件,由报价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 其他资料文件:采购人提供附图见附件。
  • 标准与规范

4.1通用部分

  1. 本采购项目应遵循有关通用标准和规范、中国国家标准和规范、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以上相应标准和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如采用进口或引进技术或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产品原产地、采用的技术合作或支持方的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2. 具体标准和规范见部分,如部分未单独列出,则按通用、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中相应要求实施。
  3. 本项目在执行规范、标准要求外,还须执行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

4.2部分

本项目所适用标准和规范见下(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没有标注日期的标准,其本适用于本项目):

  1. 《法兰连接金属阀门  结构长度》GB/T 12221
  2. 《法兰标准》GB/T 2551
  3. 《阀门检验与试验》GB/T 13927
  4. 《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GB/T 12229
  5. 《阀门检验与试验》GB/T 13927
  6.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JB/T 308      
  7. 《阀门公称压力》GB/T 1048     
  8. 《阀门公称直径》GB/T 1047     
  9. 《电站阀门一般要求》DL/T 3595
  10. 《火力发电用钢制通用阀门订货验收导则》DL/T 922 
  11. 《锅炉管道附件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JB2640       
  12. 《电站阀门》JB3595      
  13. 《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GB/T 5677
  14.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DL/T4 39  
  15. 《通用  法兰和对焊连接钢制截止阀和升降止回阀》GB/T 12235   
  16. 《通用阀门 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GB/T 12238
  17. 《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GB/T 12238
  18. 《法兰和对夹连接钢制衬氟塑料蝶阀》GB/T 26144
  19. 《电站蝶阀选用导则》DL/T 746
  20. 《蝶阀 静压寿命试验规程》JB/T 8863
  21.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智能电动执行机构》GB/T 26155.1
  22.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电动执行机构》GB/T 11922
  23.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 电动执行器》 JB/T 8219
  24. 《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DL/T 641
  25.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
  26. AWWA-C504-80   美国水工协会
  27. ANSI B16.104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标准
  28. ASTM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标准
  29. JIS            日本工业标准

如果有未引入的标准及规范高于上述标准和规范,不说明采购人放弃报价人对未引入标准的执行,应以的和的标准和规范为准。报价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 技术要求

5.1技术参数

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部件材质不低于以下标准

电动蝶阀

D941X-6Q  DN1600

阀体:球墨铸铁

阀体内壁:衬胶 氟橡胶(但不得使用内壁整体衬胶套法兰翻边形式)

蝶板:不锈钢304

阀轴:不锈钢14-4

密封面材料:氟橡胶

固定压板螺钉:不锈钢1Cr18Ni9Ti

通流介质

城市中水

温度:0-42℃

工作压力:1.0MPa

5.2性能要求

5.2.1一般要求

5.2.1.1阀门必须由专业制造厂家生产,主要部件不可分包和外购。报价人所供蝶阀应由铁岭阀门(集团)特种阀门有限责任公司、南通龙源电站阀门有限公司、江南阀门有限公司、天津卡尔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生产。

5.2.1.2阀门技术参数、性能参数、阀体结构尺寸、电动执行机构功能均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并对其正确性负责。阀门材质应满足采购人给定的设计压力、温度要求。

5.2.2阀门要求

5.2.2.1阀门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长期使用而不发生破裂或产生变形。

5.2.2.2阀门采用可靠的密封设计,各密封部位结构设计*合理。

5.2.2.3阀门在设计和制造上应尽可能降低阀门对流动介质的阻力,以减少能源消耗。

5.2.2.4阀门密封圈的设计制造必须保证蝶板工作时,一侧为工作压力,另一侧为无压时不漏水,泄漏量为零,且为双向承压。

5.2.2.5阀体、阀碟等铸件必须进行无损探伤,铸造缺陷满足相关标准且不允许出现穿透性缺陷,并按规定进行热处理。

5.2.2.6阀杆弯曲度不大于阀杆全长1/1000,不圆度小于0.05mm,阀杆光滑无麻点,表面粗糙度Ra≤0.4μm,无划痕、无裂纹

5.2.2.7阀蝶与阀杆连接可靠,在结构设计上有防止阀蝶脱落装置及措施。

5.2.2.8蝶阀密封面平直,接触率不低于80%,且密封面沿圆周接触均匀,无断线现象。

5.2.3电动执行机构要求

5.2.3.1报价人所供蝶阀配置的电动执行机构应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制造生产的2SA系列产品。
电动法兰软密封蝶阀技术参数:
a)  本产品符合JB/T8528-97《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b)  动力电源分两种:220V单相和380V三相电源(用户可任选)
c)  产品为户外型,其防护等级为IP67。
d)  环境温度:-30--+70℃。
e)  海拔高度不大于1000m。
f)   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
g)  工作环境中不含强腐蚀性介质。
h)  不得在有爆炸性混合气体的环境中使用。
i)    产品为短时工作制,额定时间10min。
j)    无强烈振动况。
k)本产品为国产产品。
电动软密封蝶阀主要结构和功能简介:
a)  电动机:选用200V单相电机或380V三相YDF阀门电机。
b)  减速7:为两级蜗轮、蜗杆减速机构。
c)  行程控制及位置指示机构:从输出轴直接引出凸轮轴作90°回转,限位凸轮也作90°回转进行行程控制。开度指示牌与凸轮轴同轴,作90°回转进行阀位指示。并可提供用于远距离电信号输出的电位器(用户在订货时提出,一般不提供)。
d)  转矩控制机构:用于控制电装转矩的大小,由开、关两方向凸轮及微动开关组成。
e)  手-电动切换及手动机构:为半自动电动优先式,扳动切换手柄完成切换后即可进行手轮操作。当电动操作,切换手柄自动复原。

5.2.3.2报价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生产制造,且供货时必须提供与产品批号相符的原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5.2.3.3报价人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电动执行机构的运行情况,现场测绘、确定电动执行机构的金属材质、外形尺寸、连接形式、接口尺寸、制造工艺、表面处理、装配要求、电气设备要求和仪表控制要求。保证所提供的新产品和与采购人的安装空间、电气及仪表控制系统*匹配。由于报价人图纸、测绘、校对造成的质量、安装和控制系统问题,由报价人承担全部责任。

5.2.3.4电动机应为三相交流异步,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

5.2.3.5电动机不低于防护等级IP68,应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抱闸装置。

5.2.3.6电动执行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

⑴电动执行机构为变频调节智能一体化2SA系列带液晶屏(全中文显示),电源:AC:380V  50Hz。

⑵电动执行机构具备缓开、缓闭变频调节功能,执行机构可以在任意位置缓开、缓闭,有效防止了冲击载荷对阀门及执行机构造成的损伤。

⑶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

⑷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惰走。

⑸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貝有手机互联,可通过手机APP进行开阀关阀,显示阀门开度。

5.2.3.7电动执行机构所处室外环境会引起塑料元件脆化,因此内部行程凸轮、计数器等原件必须使用铜质材质。

5.2.3.8电动执行机构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手轮方向可任意转向。手/自动切换机构应灵敏可靠,电动时手轮不得转动(摩擦力带动除外)。电动执行机构应在电动头处配有开、关、停就地按钮,并配有带远方/就地切换开关。在电动执行机构可进行人机界面参数设置、免拆盖调试并具有故障诊断功能。

5.2.3.9电动执行机构配置现场位置指示机构时,该指示机构指针的指向应与输出轴的开关旋向一致,并且运行中无停顿、滞后现象,旋转角度范围应为80°~280°。

5.2.3.10位置发送器电源由执行器动力电源提供,用户不再提供其它等级电源。

5.2.3.11电动执行机构所有载流部分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MΩ。

5.2.3.12电动执行机构的大控制转矩应不小于额定转矩。控制转矩应不大于额定转矩,同时应不大于大控制转矩的50%。

5.2.3.13电动执行机构设置转矩应不大于大控制转矩,不小于小控制转矩。若用户未提出转矩要求,则设置转矩应为小控制转矩。

5.2.3.14电动执行机构的堵转转矩应大于大控制转矩的1.1倍。

5.2.3.15电动执行机构的转矩控制机构应灵敏可靠,并能调整输出控制转矩的大小,控制转矩的重复精度:

电动执行机构类型

控制转矩重复精度(% )

多回转

≤±7

5.2.3.16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控制机构应灵敏可靠,应有调整“开”和“关”位置的标志,控制输出轴的位置重复偏差:

电动执行机构类型

位置重复偏差(°)

多回转

±5

5.2.3.17电动执行机构瞬时负载要求为1.5倍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推力,所有承载零件不应有变形损坏现象。

5.2.3.18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10000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

5.2.3.19电动执行机构在空载下的噪声,用声级计量应不大于声压级75dB(A)。

5.2.3.20检验合格的电动执行器产品,应钉上包括下列内容的金属铭牌:

⑴可产品名称;

⑵产品型号;

⑶产品编号;

⑷功率 KW;

⑸电压 V;

⑹频率 Hz;

⑺扭矩 Nm;

⑻制造日期;

⑼制造厂名。

5.2.4阀门的试验

5.2.4.1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需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5.2.4.2工厂试验

5.2.4.2.1报价人应对设备的装配和工厂试验负全部责任,报价人应提供表示所有这种试验结果的合格报告。

5.2.4.2.2阀门应在制造厂完成组装和试验,以减少现场准备及试验工作量。

5.2.4.2.3出厂前应对阀门进行启闭试验,验证阀门动作的灵活性。对试验中暴露的质量问题,报价人应在出厂前加以解决。

5.2.4.2.4阀门出厂前应装配完毕,开启、关闭位置等各项数值应按本规范要求调整至合格,达到出厂要求。

5.2.4.2.5阀门出厂前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要求:阀体强度水压试验压力1.5倍公称压力,严密性试验压力1.25倍公称压力,要求5分钟内无压降。

5.2.4.2.6报价人在进行工厂水压和传动试验,达不到本规范要求的技术指标不得出厂,试验合格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

5.2.4.3现场试验:在进行现场试验的时候。报价人应免费派人到现场帮助、指导解决试验暴露的问题和缺陷。

  • 检验与发运

6.1检验和监造

6.1.1通用部分

(1)报价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校验。报价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具有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价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参数表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报价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

6.1.2部分

  1. 阀门在开启状况下,阀体应承受阀门工作压力值2倍的内压检测。
  2. 阀门在关闭状况下,两侧分别承受1.1倍阀门工作压力值,无渗漏。
  3. 阀门在出厂之前,应进行清理。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除锈、涂漆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并将腔体内的水渍清除干净。
  4. 阀门应选择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保证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涂漆前必须对非加工表面清理干净,后涂一层红丹底漆,再涂二层面漆。
  5. 报价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油漆的特性说明。

6.2包装和发运

6.2.1通用部分

  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清洁,所有杂物和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2. 报价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要求进行包装,并装设必要的标识、标志,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保护措施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等损失均由报价人承担。
  3. 设备发出前,报价人应通知采购人。
  4. 报价人应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

6.2.2部分

  1. 设备发运前,报价人应提前3-5天通知采购人。
  2. 物资必须有相应的标识(牌号、规格等)。
  3. 产品出厂之前,设备内外应进行清理,所有外露接口均应封堵严密。
  4. 所有的水及杂物,如金属碎片或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报产品内清除掉。一切氧化皮、锈、油、粉笔或油漆标记及其他有害物质都应从所有内外表面除掉。
  5. 包装、运输和保管过程中产品应处于封闭状态,防止尘垢、污水侵入。产品出厂装箱时,应防止出现碰伤损坏。产品应在箱内固定牢固,防止在运输中碰撞、挤压损坏。
  • 验收与服务

7.1质量和验收

7.1.1通用部分

  1. 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本技术部分的各项技术要求。报价人所提供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应与订货要求一致,型号规格与外包装应一致,装箱单、合格证和/或有关检验数据应齐全正确。外观应清洁无破损,外壳、支架、附件等应无磕碰、裂纹、破损、油垢、锈蚀等。
  2. 设备到达现场后,采购人组织报价人进行到货验收。验收时若报价人未按时到现场,采购人有权自行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采购人向报价人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3. 验收按照本技术部分要求、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安全特性和质量等不能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报价人更换或维修该批设备,报价人应在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对异议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4. 双方代表在验收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提请双方认可的国家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其出具的检验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负担。

7.1.2部分

  1. 验收标准:设备的各项参数满足本技术文件要求值。
  2. 报价人对产品生产、运输全过程负责,并应为采购人人员进行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提供一切工作便利。采购人的过程监督与检验不能减少报价人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 验收包括总装后的实验、到场后的检验、设备安装后总体验收。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切质量问题,责任均属报价人,并免费处理直至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4. 产品到货后5天内,报价人组织生产技术部、汽机分部相关专业进行现场验收。包括零部件材质、加工质量、表面质量、密封面接触情况等合格。报价人的产品如达不到相关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如影响到工期,报价人要承担采购人相应的经济的损失。
  5. 因报价人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能在现场正确安装或不能投入正常运行,由报价人负责免费进行处理,直至可以安装就位及投入正常运行。
  6. 安装完毕3日内,采购人生产技术部、汽机分部相关专业组成验收组进行所供产品的冷态验收,阀门开关灵活、动作可靠,阀体各部分无渗漏,阀门关闭后无内漏,合格后随机组启动投入试运。投运后1个月内,阀门启闭可满足运行需求,动作正常、无延迟,方可热态验收合格。

7.2售后服务和质保

7.2.1通用部分

  1. 采购设备的质保期以部分要求为准。如因采购设备的关键部件(关键部件由采购人确认)质量问题需修理或更换,质保期从修理或更换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 质保期内,报价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质量问题需调试、维修、更换的,报价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进行免费的维修或更换。
  3. 质保期内如遇设备故障需报价人到现场进行处理,报价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7.2.2部分

  1. 报价人必须确保供货完整和满足用户安装、使用安全可靠,报价人有责任对规范书技术条款提出补充。若在安装运行中发现缺项或不能满足规定的技术条款工作需要时,由报价人负责补全。
  2. 采购人对产品的一切检验的验收并不能推卸报价人质量问题上的责任,如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本规范书和有关国家,的标准和规范,其责任应由报价人单方面承担。
  3. 在产品装配中、在产品整体运行三年内,报价人应保证不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包含制造、运输等环节的因素)原因引起的装配问题和设备异常现象。如因产品质量造成装配问题和设备缺陷、事故,报价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负责免费解决,且采购人保留向报价人索要赔偿的权利。
  1. 产品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出现因阀门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阀门部件冲刷、零部件损坏、开关卡涩、泄漏等问题均由报价人负责更换,替换阀门到货周期不超过一个月。或免费提供备件、进行维修,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报价人设备原因导致的阀门泄漏、人身伤害等事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7.3 技术服务

7.3.1通用部分

  1. 报价人应对所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等进行全面指导服务,包括技术支持和必要的培训。
  2. 报价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遣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

7.3.2部分

  1. 报价人应无偿提供现场安装指导。报价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报价人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2.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采购人不再因报价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3. 报价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4. 在安装和调试前,报价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采购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5. 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异常损坏时,报价人应24小时内到现场分析解决问题。对产生的检修质量和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要求。